屏山县社保局2017年决算编制说明
关于屏山县社保局2017年部门决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基金的建立、筹集、支付工作及本县范围内所有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建立、筹集、支付工作。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设有办公室、养老股、征缴股、财务股等共7个股室。年末职工编制人数32人,实有在职职工28人,参公编制人员14人,事业编制人员14人,聘请临时人员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决算总额为45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0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6年增加8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增加导致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贴增加。
2017年总支出决算总额为45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4506万元,医疗卫生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6年增加8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增加导致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贴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社保经办机构支出472万元,是用于保障全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信息化建设支出18万元,用于全县社保网络运行建设支出。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支出4026万元,用于全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业务招待费13150元,培训费53250元。无出国出境情况和国外接待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