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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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经审议,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拟对长宁页岩气田返排液处理(一期)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电话: 0831-4319410 电子邮箱:328424459@qq.com
地址:珙县巡场镇金龙街北段5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宁页岩气田返排液处理(一期)配套工程 |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曹营镇境内 | 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压裂返排液配套处置站场1座,站场内设5500m3/d 气浮+催化氧化耦合化学软化除硬+超滤+树脂软化+电渗析+MBR+反渗透+多效蒸发结晶工艺装置和2000 m3/d 均值调节+絮凝气浮+臭氧催化氧化+软化+管式膜过滤+纳滤+反渗透+MVR工艺装置各1套,新建净水输水管道共3.5km,并建设与之配套的给排水、供配电和燃料气供应工程,主体进水规模为7500 m3/d,处置后净水规模为2000 m3/d、回用水规模为5500 m3/d。 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5万元,占总投资的5.5%。 | 一、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由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试压废水仅含泥沙,沉淀后就近排放于沟渠;施工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运营期产生化验室废水、除臭系统废水、锅炉房废水、除盐水装置废水、场地冲洗水均进入深度处理工艺随经预处理的压裂返排液进行深度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优先回用,不能回用部分排入南广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MBR环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优先回用,不能回用部分排入南广河;建设方拟在排口处设置自动监测仪,对流量、COD、氨氮和氯化物进行在线监测。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排水对南广河水质影响可接受。 二、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主要采取洒水降尘;运营期蒸汽锅炉采用清洁天然气作为能源,通过40m高的锅炉排放,由于使用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很少,根据分析可做到达标排放,加之废气释放到环境大气中后将很快被稀释,对环境影响较小;对MBR等产生恶臭气体的设施采取了全封闭措施;食堂设置了油烟净化装置,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于生活垃圾桶中,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收集后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废树脂、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纳滤、超滤、电渗析装置和反渗透工艺滤芯、反渗透膜等)属危险废物,送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矿物油,在专门的暂存区暂存后,优先用于区块其他平台配置油基钻井液,不能配置的部分交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项目装置产生的污泥先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和装卸,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进一步鉴定,若鉴定结果为一般固体废物,则可定期交砖厂制砖或交水泥厂制水泥;若其鉴定结果为危险废物,则应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 合理布置钻井设备,噪声源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设备施工,设备安装隔振垫、消声器等隔音措施。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施工期间加强监督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对野外植被砍伐,做好植物的保护工作;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带内施工,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占地面积;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活动范围。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罐及池体泄漏等,通过采取对工艺区及各类污水罐区设置围堰,采取对平台水池进行防渗漏、防垮塌处理;设置应急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风险防范措施,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在经济、技术上可行,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靠,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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