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多措并举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保障民生底线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珙县民政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将困难群众保障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多措并举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民生底线,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低保应保尽保
加强动态管理。始终坚持城乡低保动态化管理,严格执行低保申报程序,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做到符合条件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1-6月,新增农村低保548户1415人,退出农村低保138户347人;新增城市低保49户75人,退出城市低保163户272人。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城镇低保保障对象2965户4100人;农村低保保障对象5632户12001人。
加强摸底排查。一是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共享数据,通过扶贫开发局排查出脱贫红灯户有136户,农民工服务中心排查出有203人,住建局排查出CD级危房户324户。二是开展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走访救助活动,摸排出7+3对象共计1249户3415人。
加强确认权下放乡镇审核审批。一是以解决漏保现象、规范救助程序为突破口,开展社会救助确认权委托下放乡镇试点工作,减少审批流程,提高救助效率。现6个乡镇确认权下放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已审核确认新增农村低保91户233人,城市低保6户10人,临时救助437人。二是规范实行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制度。目前,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113户279人,单人户纳入低保179人,享受渐退救助制度5户25人。
加强制度衔接。严格按照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联合扶贫部门制定《珙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会同扶贫部门做好两项制度衔接,互相融入,精准落实兜底政策。2019年12月,全县共有农村低保5222户10933人,其中低保兜底的建卡贫困户2858户6394人,占全县农村低保人口的58.48%,农村低保覆盖率达到3.8%。
1-6月,新增农村低保548户141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3户818人;新增特困供养对象33人,其中贫困户纳入特困供养17人;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5632户12001人,其中低保兜底的建卡贫困户有3131户7212人,特困对象134人,分别占全县农村低保人口的60.09%,特困对象的9.93%,农村低保覆盖率达到 4.2 %。
加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问题清零。一是省上反馈致贫风险贫困户176户,其中已纳入低保133户,拟纳入临时救助9户,拟纳入特困供养1户,不符合救助条件33户。年人均纯收入预估低于41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现已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是省市反馈脱贫不稳定贫户320户,其中已纳入低保62户,符合拟纳入低保20户,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238户;省市反馈易致贫边缘户156户,其中已纳入低保6户,拟纳入低保53户,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97户。三是县扶贫开发局反馈大排查发现突出问题户、监测户、红黄灯户问题清单32户,现已纳入低保28户,符合条件拟纳入2户,不符合低保条件2户。 四是通过各部门信息共享,与扶贫开发局排查出脱贫红灯户有136户,其中收入不达标需兜底保障59户,现已全部纳入低保兜底范围;农民工服务中心排查出有203人,其中困难农民工纳入低保兜底50人;住建局排查出CD级危房户324户,其中符合条件已纳入低保50户。五是开展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走访救助活动,摸排出7+3对象共计1249户3415人,通过再次调查核实并精准施策,目前已将符合条件的567户1411人纳入低保,临时救助24人。不符合民政兜底的682户,将由县级有关部门按政策保障脱贫,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临时救助和专项帮扶应救尽救
大力开展临时救助和特殊困难群众专项救助帮扶工作。截止6月,累计享受临时救助2492人次,救助金额200.82万元;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累计帮扶721人,金额71.52万元。
特困人员应养尽养
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人员140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5***人(全自理398人、半失能80人、全失能86人);分散供养对象838人(全自理566人、半失能128人、全失能144人),签署委托照料服务协议838人。
疫情走访慰问工作
在全县集中开展走访救助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活动,对城乡低保户、受疫情影响农民工等共计9***4户(其中单人户5912户,多人户3732户)开展走访困难群众,赠送爱心礼包活动,共发放200.***万元爱心礼包。
救助资金发放
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发放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补助金。1-6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352.3万元,城市低保资金1033.03万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556.56万元,特困人员护理补贴1***.58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74.7万元,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资金71.52万元,城乡低保、特困对象临时价格补贴538.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