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滩镇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预防和减少我镇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职责任务,建立乡镇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余波(镇长),副组长:任阳(副镇长),成员:王文生、薛杰、邝兴军、舒杰、安兵。各村(居)民委员会也要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人员,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二、突出重点,明确职责
1、各村要教育驾驶员、车主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并建立好道路安全的各类台账和落实各项制度。
2、做好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校长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每季度必须开设一堂有关交通安全知识的课程。并对学校周围非法营运的车辆劝阻发现非法营运及时报告,做好学生上(放)学途中安全管理,预防意外恶性事故发生。
3、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各村(居)要做到监督辖区内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严禁上路。
4、未经培训、年审、考试的人员和未取得营运资格的私家车取缔营运资格。
4、严禁摩托车拉客载人;严禁人货混装和货车搭人。
5、严禁机动车辆“三超”行驶。
6、严禁疲劳、酒后和夜间营运。
7、按时参加安全工作各种会议,认真落实上级精神和要求,确保政令畅通。
9、凡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积极协助处理事故。
三、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各村(居)要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会议,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各村(居)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堵塞工作漏洞,排查事故隐患,狠抓措施和责任落实。镇交管办将适时到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严肃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镇 长:各村(居)部门负责人: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