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分级签订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按照“两个责任”和州纪委七届二次全会以及《州纪委关于州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州民政局党组3月20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研究决定分级签订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与领导班子成员及副处级(含)以上干部签订《黔西南州民政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及副处级(含)以上干部,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黔西南州民政局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根据不同职级明确了十二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党组各项决策决议;二是协助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任务,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三是参与党组关于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重大事项决策;四是每年向党组提交述职述廉报告,不定期向党组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五是对分管科(室、院、所、站)、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指导好分管部门或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检查,每年开展督促检查不少于3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六是每年至少2次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按时向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七是及时发现并主动向纪检监察组织揭露分管部门、分管领域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不遮掩、不护短,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八是带头加强和接受纪律教育,每年组织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党规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至少要讲一次廉政党课;九是每年与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内班子成员及相关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并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十是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好表率,带好队伍;十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自觉真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认真落实述职述廉等规定,争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推动者、践行者和示范者;十二是重视家风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家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责任书》规定签订人承诺本人与主要负责人签订以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并按签订内容进行落实,若因对分管领域和部门没有按以上规定和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并抓好落实而出现严重违纪行为或系统性违纪行为的,本人将按照《问责条例》有关规定接受组织问责。
《责任书》要求各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老龄办、局属单位于2017年3月30日前完成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交监察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