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启用黔西南州减灾委员会黔西南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章
近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黔西南州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启用“黔西南州减灾委员会”及“黔西南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各一枚。
黔西南州减灾委员会由州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州长任主任,兴义军分区参谋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民政局局长任副主任,州直部门和驻州单位共38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州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州民政局,州民政局负责州减灾委员会及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全州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各县(市、新区)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组织召开州减灾委成员单位会议,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协同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州民政局将充分发挥减灾委办公室的职能职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多部门联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协调指挥和快速反应能力,逐步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