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望谟县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通过验收
近期,贵州省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组,由省档案局副局(馆)长梁贵钢带队,六盘水市档案局(馆)长何楠任组长、省档案局(馆)业务二处副处长袁鑫、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成玉、业务二处主任科员唐修越为成员,在州档案局、县相关领导及县档案局的同志陪同下,对兴仁县、望谟县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分成两个组深入兴仁县东湖办事处、黄金社区、鲁础营乡、清水河村和望谟县新屯办事处、王母办事处、河东社区、新屯村等单位,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档案录入计算机管理、统计、编研、制度建设等进行了实地查看,采取听取州预验收组和两县政府汇报、观看创建工作专题片、查阅佐证材料,座谈评议,反馈意见的方式,对兴仁、望谟县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验收。
验收会上,验收组充分肯定了兴仁县、望谟县在创建活动中作出的成绩: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力,为创建活动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二是县档案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创建基础工作;三是涉农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推动创建工作;四是乡镇档案管理规范,基本实现了各类文件材料的集中统一管理。验收组经测评会议讨论,对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创建实施办法》和《评分标准》,一致认为兴仁县、望谟县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达到了验收要求,同意通过考核验收。 省档案局副局(馆)长梁贵钢强调指出:兴仁县、望谟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统筹安排、强力推进,完成了创建工作任务,对顺利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表示祝贺。同时希望:各级党委、政府继续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加强对涉农、民生、民族特色等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各部门大力配合,积极协调做好档案工作,丰富档案资源,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兴仁县政协副主席王作英,望谟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出席验收会并讲话。(张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