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一批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工科局:
2015年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州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和项目的引导、扶持作用,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2015年州级专项资金主要针对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类项目开展引导支持,具体包括企业改扩建和结构调整项目、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信息产业项目、工业节约能源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项目、原材料工业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等类别。
(二)各组织申报单位报送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申报项目不得存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版)中规定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必须符合《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和规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项目前期工作未完善的申报项目,州工信委将不予受理该企业申报。
(三)以前年度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并已完成项目建设的企业需继续申请专项资金资助新项目的,必须对已建成项目进行验收,由主管部门验收后才能申报新项目。
(四)资金申请项目按类别与本委有关科室衔接。具体为:企业改扩建和结构调整项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由规划投资科负责;工业园区项目由州园区办负责;信息产业项目由信息化管理科负责;工业节约能源项目由节能监察支队负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原材料项目由原材料科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由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由运行科负责。请各单位和企业接到通知后抓紧与我委各相关科室对接,根据各科室具体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各科室要切实做好指导、帮助工作。
(五)2015年州级专项资金安排方式以贴息为主,对具有银行贷款的项目,原则上优先进行安排。 (六)各县、市、试验区工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民生政策、民生工程、民生资金信息公开的要求,将本通知和拟推荐项目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开公示。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统一向所在地工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材料。
2.对本地符合发展资金安排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所在地工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共同审核提出意见后,联合行文上报州工信委。
3.州工信委会同州财政局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评议,根据审核意见确定支持项目,并按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下达资金计划。
(二)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10月23日以前,将各申报项目相关材料一式二份报州工信委相关科室(附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咏梅,陶波,3222862,180****7192
***:《2015年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