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启动2015年度全国会计和金融监督检查工作
为全面履行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和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切实打击各类会计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会计造假案例,有效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全面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公允和透明度,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于2015年6月下发通知,组织驻各地专员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正式启动2015年度会计和金融监督检查工作。
2015年,财政部组织各专员办开展的会计和金融监督检查范围和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开展检查;二是对粮食生产流通企业、电子信息企业、电动汽车及风电等新能源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三是对非上市地方性金融机构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围绕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财经纪律等方面查深查透;四是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探索开展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其会计核算、预决算编制执行、资产和资金管理等内容。(州财政局采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