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社局狠抓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督促兑现128亿元
州人社局狠抓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督促兑现1.28亿元
根据《关于转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厅明电〔2013〕7号)文件要求,2013年1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确保农民工领到工资回家过年。接此通知后,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亲自作出部署安排,取得明显成效,专项工作期间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发生,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的工作目标。
总体成效。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全州参加专项工作检查人数530人次,检查用人单位468户,涉及农民工3万多人,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3万多份,印发宣传资料2.8286万份,开展法律咨询3806人次,清理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41个,通过省政府第九督查组和州政府三个督查组的专项督查,已全部解决,共督促兑现4580名农民工工资12849.38万元,兑现率100%。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超前谋划,摸清拖欠底数。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安排,人社系统对全州在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先开展了一次摸底排查,基本摸清全州拖欠情况。
——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落实。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加强部门联动。2013年11月28日,黔西南州人社、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国资、工商、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州人社局明电〔2013〕6号),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州开展专项工作。二是领导高度重视,抓好文件落实。接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244号)后,12月2日,州长杨永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相关部门对全州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州长杨永英指示: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州拖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全州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召开联席会议,安排专项督查。12月3日,按照州长杨永英的指示精神,州长助理李建勋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专项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四是出台督查文件,明确督查重点。州政府办公室下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州府办发电〔2013〕338号),对专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五是收看视频会议,推动工作开展。12月19日,我州及时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督查组32名人员收看中央10部委联合召开的专项工作视频会议,使中央的精神得到及时传达贯彻,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健全机制,确保工资发放。一是认真执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截止2014年1月6日,全州收取工资保障金6816.4396万元。二是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黔西南州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州府办发〔2013〕114号),要求州、县(市)各设立应急周转金100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受理、并已经立案查处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具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在吃、住、行方面确有困难的,可使用应急周转金垫付或先行垫付拖欠工资,以保障农民工基本生活。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安顺会议精神,建立起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系列制度,动作快,效果明显。建立了黔西南州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黔西南州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黔西南州人社系统“三位一体”劳动维权机制。州住建部门制定出台《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预防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暂行办法》(州建施通〔2013〕50号),该《暂行办法》与《黔西南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机衔接,对预防全州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改造等活动的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具有重要作用。州人社局、公安局联合行文下发《关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的实施办法》(州人社局发〔2013〕95号),对在全州境内依法严厉打击劳动保障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全州范围内形成了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格局。
好的做法和经验。一是政府工作有创新。如兴仁县政府结合实际,针对煤炭行业以往拖欠农民工工资较突出的情况,出台《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县煤矿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仁府办发〔2013〕335号),决定从2014年1月起,该县境内的所有煤炭行业,均应缴纳工资保障金,年设计生产能力在30万吨以下的,缴纳工资保障金100万元,30万吨以上的,缴纳工资保障金150万元;出台《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县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仁府办发〔2013〕341号),进一步细化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特别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乡(镇、街道)工作职责。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有成效。如贞丰县交通局、兴仁县水务局在拨付项目工程款的同时,由本局安排相关人员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今年以来均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三是“三位一体”劳动维权工作有实效。如12月18日,根据“三位一体”劳动维权机制规定,州人社局劳动维权三部门迅速出动,切实做到快立、快查、快结,督促方程建筑公司于12月20日支付兴义市下五屯幸福里住宅小区主体建筑工程项目蔡光艳等45人工资28.7673万元。该案从接案到兑现拖欠工资,仅用3天时间,在较短时间内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拖欠问题发生的原因。从前期工作情况看,拖欠问题主要发生在市政工程、交通项目和建筑领域,其中采用BT或BOT模式建设的项目拖欠问题比较突出。主要原因:一是BT、BOT、工业园区项目较多,部分项目开工后融资困难,资金有断链现象,造成部分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二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支付。三是农民工劳动保障法律观念淡薄,在维权方面不能按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四是存在以要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和材料费等问题,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