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黔纪发20139号文件纪律要求
晴隆县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黔纪发[2013]9号文件纪律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杀年猪、吃庖汤和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黔纪发[2013] 9号)精神,12月20日,晴隆县档案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通知》的要求,要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严禁用公款杀年猪、吃庖汤和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食品、花卉、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卷、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会上,结合档案局实际情况,针对《通知》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把贯彻执行《通知》要求,纳入“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做到局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禁收受各种礼金、购物卡、会员卡、有价证券;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
会后,局领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一定深刻领会通知精神,不折不扣把禁令落到实处,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从自身做起,不送一份年货,不收一份节礼,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