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档案馆、贞丰县档案馆顺利通过2012年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和抢救项目验收
2013年9月27日,省档案局业务一处刘亚文副处长率省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验收组一行6人,对抽查到的2012年黔西南州档案馆实施的国家重点档案保护项目和贞丰县档案馆实施的抢救项目进行验收。
通过听取汇报、审查材料、实地检查、综合评议、现场反馈等验收程序,州档案馆实施的保护项目以97分高分顺利通过省档案局验收。刘副处长对州档案馆实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州档案馆在档案设施设备上的投入使用很合理,能够有效地保证档案安全,也能严格按照省档案局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标准逐项开展工作。但也指出工作中不足:一是特藏库未按管理要求散放少量兴义公路局寄存的工程图纸;二是实施保护项目台账不够详细。
贞丰县档案馆实施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项目作为2012年全省县级档案馆第一家通过省档案局验收,得82分。验收组反馈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重要物件登记、装订、备考表填写、项目资金管理、全宗卷、项目档案欠规范等问题。
最后,州档案局(馆)局(馆)长蔡玉龙和分管副局(馆)长刘 平、贞丰县档案局(馆)长王建敏分别对省档案局的检查验收表示感谢,并承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在今年内完成整改任务,使我州实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