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人民检察院着力扫除辖区黑恶势力
本报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钟山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有序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奋力作为,着力通过四项举措扫除辖区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扫黑除恶”高压态势。钟山区人民检察院九次到六盘水市区、辖区内多个社区、乡镇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采取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热线等方式,鼓励群众举报潜藏在身边的黑恶势力,宣传工作深入到城区、社区、农村,范围广、影响大,有效集聚群众力量,营造“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强化提前介入工作,保证案件办理质量。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可能涉黑、涉恶的案件实现每案介入,全面引侦查取证,及时引导收集固定相应证据,有效保证案件质量。如现已获有罪判决的该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村霸”案件——剻某某寻衅滋事案中,剻某某在水城县木果镇某某村欺压乡邻、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干扰村委换届选举,多次殴打、辱骂、恐吓当地村民及村干部,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了村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案发后,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主动与侦查机关沟通联系,精心指派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员额检察官在关键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反复与侦查机关交流对接,针对证据收集问题多次召开会议,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科学引导侦查机关规范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有效保证办案质量。最终该案顺利审查终结,依法提起公诉,钟山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剻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提高认识能力,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在涉黑涉恶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高检院相关通知精神,由分管检察长亲自把关,与承办员额检察官共同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精细化审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庭审前做足充分准备,不仅保证案件审查起诉的质量,更保证庭审效果,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加强协调配合,清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钟山区人民检察院注重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并夯实群众基础,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办理“村霸”剻某某寻衅滋事案时,钟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打牢了案件证据基础,案件审查起诉后,又及时与法院沟通联系,将庭审地点定在水城县木果镇小广场,时间选在木果镇赶集日。公开庭审时,木果镇学生代表、村干部代表及来自四面八方的千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既通过法庭指控犯罪彰显法律权威,震慑犯罪分子,又现场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获得了群众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深挖黑恶势力根源打下群众基础。(廖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