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高消防部队廉政制度执行力的几点思考
摘 要:廉政制度本身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特征,依靠制度来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保证。而廉政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现在我们不乏科学合理的各类反腐倡廉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上却不尽如人意,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在分析廉政制度执行不到位原因的基础上,就如何提高当前公安消防部队廉政制度的执行力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消防部队 廉政制度 执行力 调研与分析
******曾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总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廉政反腐体系的重点,昭示着制度反腐必将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性选择,依靠制度来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把廉政反腐的着眼点从人治移向了法制。在制度反腐过程中,廉政制度是制度反腐的的重点,制度执行力是制度反腐的途径。现在我们不乏科学合理的各类反腐倡廉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上却不尽如人意,公安消防部队内部也不例外存在一些问题:少数单位、部门、机关制度往往是写于纸上、讲于口头、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可见,订立制度固然重要,但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有规矩不按规矩办或办得不彻底,比没有制度,没有规矩更令人担忧。笔者结合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反腐倡廉、“廉政消防”工作现状,在分析廉政制度执行不到位原因的基础上,就如何提高廉政制度的执行力谈一些个人思考。
一、黔西南州消防部队“廉政消防”建设工作现状
2011年以来,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党委按照贵州省消防总队党委和纪委的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坚持组织制度,落实监督责任,严厉查处违纪,特别是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加大了对热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反腐教育深入人心,自觉倡廉蔚然成风,廉政建设保持了健康发展、逐步深入的良好势头,为维护部队稳定,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今年,支队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在州委、州政府简报中进行了刊发推广。支队还被评为2011年度黔西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优质单位。在发放的问卷调查中,社会单位对消防部队的满意率98%,官兵对干部的满意率98.5%,基层对机关的满意率99%,充分说明支队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举措得力,作风过硬,执纪严格,树立了权威和良好形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因廉政制度执行力不高引发的问题:诸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制度落实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及查纠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制度执行力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当前消防部队廉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原因分析
要强化制度执行力,首先要探究执行不到位的原因。什么是执行力?所谓执行力,指的是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是把战略、规划转化成为效益、成果的关键。执行力包含完成任务的意愿,完成任务的能力,完成任务的程度。所以研究如何提高制度执行力,就要从人们的认识意愿和制度完善程度入手,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认识不够深,廉政制度执行的意愿信心低。在一些基层单位,大、中队主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心,认为各项廉政法规是摆在台面让人看的,是“虚”的,只有搞好部队建设,抓好火灾防控是“实”的,只要工作开展了就行,对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有的基层主官片面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总队、支队纪委的事,反腐倡廉与己无关。在工作中,有些领导干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得不够好,执行不得力,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对本单位违法乱纪行为采取纵容、隐瞒、包庇的错误态度;有的领导干部则“老好人”思想作怪,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愿管、不敢管。
(二)体制不完善,廉政制度执行的能力基础弱。有科学的机制,没有实际的评判标准,没有有效的监督,没有***问效,执行力肯定是不能到位的。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论资排辈的桎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乏能上能下的动态用人机制,一些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不能用到合适的位子上,缺少施展才能的舞台,好的制度缺少强有力的执行者。一些官兵的工作激情缺失,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也严重制约了部队执行力的提升。消极的执行态度和薄弱的执行能力减缓了制度执行速度, 降低了制度执行刚度。
(三)监督不到位,廉政制度执行的程度效果差。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虽然现在消防部队已有专门机关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监督,但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督的形式和手段还不丰富,这样就会使监督难以深入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监督的“真空地带”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结果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同时由于缺乏严格的奖惩机制,使得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时更多的是依赖于单位或官兵个人的自觉性,造成的结果就是制度的执行力大打折扣。
三、提高廉政制度执行力的几点建议
(一)要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使遵守制度深入人心。制度的约束力、规范力,不仅仅在于它明确规定了必须做什么,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关键还在于人们认可它、信服它,并自觉遵守它、执行它,营造一个人人平等,遵守制度的良好环境。因此,部队各级党组织应切实抓好对官兵遵守和执行制度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官兵的制度意识,提高严格遵守制度的自觉性。既要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引导官兵进行自我教育;既要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和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又要把制度规定编成官兵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既要注意分门别类开展制度教育,又要通过知识测试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官兵进行制度规定熟知情况检查,真正使反腐倡廉制度入脑入髓、深入人心。
(二)要提高制度的可行性,使制度的执行易于操作。在制度整体构建上要有新思路和新方法,充分发挥制度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中的整体功能,使制度便于操作、利于执行,从根本上解决现行反腐败制度中存在的指导性不够、针对性不强和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畅通制度执行效果的信息反馈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制度本身的缺陷,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给反腐倡廉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腐败多发易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适时进行修改完善,并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对现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已经过时的要及时修改、废止,有明显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三)要发挥制度的规范性,使制度的执行更加严密。要确保制度发挥有效作用,必须抓住三个要点:明确监督实施主体,赋予其相应的职权、手段、规定其责任;建立健全督查、监控、反馈、考评机制,增加制度执行的刚性要求,减少其弹性空间;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制度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曝光力度,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从而使制度规范成为官兵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发挥制度的规范和引导功能。
(四)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使制度的执行更具震慑力。制度对相关人员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些什么,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具有很强的约束作用,这就是制度严肃性的体现,不管是谁,不论级别大小、权位高低,只要违背制度,必须受到惩罚,使制度的执行更具震慑力。同时,执行制度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工作的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以及各部门,尤其是“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总结和考核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