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屏镇濂泉社区调委会成功调处一宗重大民事纠纷
2007年3月8日17点左右,钟某在被爷爷接回家的途中吃了某幼儿园发的软糖,软糖意外卡住了咽喉,缺乏医学常识的爷爷和奶奶没有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致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死亡者家属要求某幼儿园赔偿其抚养费,因赔偿金额过大某幼儿园没有接受。3月14日,死亡者奶奶因心理压力过大在小区旁的水塘投水自杀。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协议,矛盾不断升级。
3月18日,南屏镇濂泉社区调委会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进行调解。3月19日,双方到社区调委会自愿填写调解申请书,社区调委会受理后,鉴于情况特殊,影响较大,迅速抽调骨干成立调处小组。经调查了解,调解员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在此事件中的过错和责任:某幼儿园负有教育疏忽的责任,应支付一定的安抚金;家长没及时送医救治是造成该事件的主要原因;死亡者的奶奶投塘自尽与幼儿园没有直接关系。经调解组成员反复调处,当天下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某幼儿园一次性支付死亡者家属人民币3万元作为安抚金,死亡者家属不再追究某幼儿园的任何责任。至此,一宗迟迟未决的重大民事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得到社区居民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