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纪委县监委专项监察医疗救助
本报讯 近日,水城县纪委县监委下发《关于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专项监察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察。
《方案》强调,要结合扶贫领域“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紧扣脱贫攻坚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专项监察,专项监察时间为2018年7月至8月,采取“行业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全面核查、县纪委县监委督导抽查”的方式进行。
《方案》要求,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站位,坚守为民情怀,将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专项监察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开展监督,用好“三必查一比对”,落深落细“三见”工作方法,精准发现问题,提升专项监察成效;深化纪律审查,从严问责追责,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专项监察全过程。
(陈妙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