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新闻出版局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文件精神及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2010〕新出明电3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一)一把手责任落实情况;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整体部署情况及已采取的工作措施和进展情况。
(二)软件采购、经费保障及资产管理情况。
1、梳理软件使用需求。参照单位人员情况(总人数、实际人数、使用计算机人数)、计算机数量、已使用正版软件和未授权软件的数量、品种的数据,对软件使用需求的统计情况。
2、软件采购工作安排。各地、各部门指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软件采购工作情况,汇总下属各单位软件采购需求情况,对需要购置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正版通用软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情况。
3、软件采购经费落实情况。
4、软件资产管理情况。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制订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对软件购买、安装、更换、使用、报废管理的工作情况。机关工作人员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好用好自己使用的软件资产,不随意、安装、更换软件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形式、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形式
1、以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为主。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10〕47号文件精神,对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期间,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会同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省督导检查工作组(工作组组成情况另发),审核各单位上报材料,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州督导检查工作组进行抽查。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督导检查工作组于2011年5月起对各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自查和完成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检查情况由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汇总后报省人民政府。
(二)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整改阶段。各地、各部门自接到文件之日起应立即根据检查内容的要求,对本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阶段性报告,以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有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同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核对,并逐一登记备案,填报《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见***)。各市、州、地(汇总本地区情况)以及省直各部门请将《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报告》及《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于2011年3月15日前反馈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之后,每月底前将完成情况按统计表要求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2、督促整改阶段(2011年4月底前)。由省督导检查工作组审核各单位上报材料,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抽查检查阶段(2011年5月开始)。根据各地、各部门上报自查自纠整改情况,由省督导检查工作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听取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软件授权协议、合同文本等资料,现场抽查部分单位或部门的软件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