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集中参加消防培训
培训现场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防火处饶文春处长提要求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防火处助理工程师讲课
参加培训的司法警察使用灭火器扑救油池火灾
12月7日,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在兴义市消防大队集中参加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州消防支队派出多年从事防火工作的人员前往授课,来自全州8县市的30余名法警集中学习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并开展了灭火实战演练。
为切实增强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司法警的消防安全意识,黔西南州检察院专门与州消防支队联系,王从刚副支队长作出指示,要求认真备课,作好培训。黔西南州消防支队防火处饶文春处长亲自前往培训班提要求,他代表消防支队对州检察机关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表示感谢,并要求授课人员认真讲授,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工作中,共同开展好消防安全工作,为创造平安、和谐的检察院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培训课上,消防支队防火处派出的助理工程师结合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工作实际,主要讲解了新修订于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火灾的定义,发生火灾的条件,火灾的分类,火灾发生的原因,火灾的预防,火场逃生方法,火灾的预防方法、扑救方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消防器材的分类,灭火器的分类和灭火原理,干粉灭火器的分类、适用火灾类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还结合实际,与学员进行互动,就如何对本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如何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发生火灾后如何报警和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等进行了交流和讲授。最后,在兴义市消防大队一中队,全体参加培训的人员利用干粉灭火器进行了扑救油池火灾的灭火演练。
通过一天的培训,提高了全州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火场逃生自救能力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增强了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今后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