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州委陈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2009年6月15日凌晨5时30分左右,普安县楼下镇兴贵煤矿井下发生一起冒顶事故,导致井下作业工人1死1伤,直接经济损失近40万元。
事故发生后,州委高度重视,州委陈敏书记针对我州煤矿顶板事故多发势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研究,认真解决全州煤矿顶板管理问题,坚持遏制我州煤矿顶板事故多发势头。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普安县安监局结合当前已进入雨季,易诱发煤矿透水、顶板、淹井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监管实际,采取系列措施对当前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一是6月15日上午8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煤矿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对当前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成立了楼下片区一、二组、地瓜片区、盘水片区、罐子窑片区五个工作组深入县域煤矿开展为期30天的集中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印发了《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突破口,强化瓦斯超限、水害、煤层自燃发火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治理;督促煤矿企业加强顶板、通风系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安全管理;稳步推进“支护改革年”各项工作,2009年底所有煤矿取消木支护,全部实行砌碹、锚喷、金属支护新技术;严格实行探放水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继续实行煤矿分片管理、分组包保、个人包矿三级连套包保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
五是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力的煤矿企业,坚决采取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予以处理,确保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促进全州煤炭产业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