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4部门联合开展煤矿消防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当前全县消防安全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国“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3月5日,安龙县消防大队联合安监、煤炭局、公安等多部门,开展为期10天的煤矿安全大检查圆满结束,下发整改指令和通知书共14份,一个单位停业整改,一家单位受罚2万元。
为深刻吸取山西“2.22”特大煤矿事故教训,自2月24日开始,根据安龙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消防大队联合安监、煤炭局、公安等多部门,分成两个检查小组,对分布在龙山、洒雨、戈塘、海子4个乡镇的广隆、烽煜、龙兴、安王寨、科兴等14家煤矿开展全面安全大检查。
联合检查组在认真听取各煤矿负责人介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同时,采取查阅、询问和实地查看的方式,重点对矿井地下通风系统、瓦斯监测系统、排水系统和地上民爆物品储存库、配电室、矿灯充电室、油库、职工宿舍、办公楼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全面安全大检查。
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均为比较共性。井下部分:巷道支护力度强度不够、通风设施不完善、电器设备失爆、特种工作人员配备不够而满足不了安全生产需要、井下盲巷未密封造成井下风流短路。地面部分主要存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消防器材维护保养记录、职工消防安全教育记录未建立,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安监、煤炭部门共发现整改指令6份,其中安龙县海子乡龙兴煤矿因未按指令要求整改,罚款2万元;龙山镇烽煜煤矿井下存在过多隐患而停产整改;消防部门共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份。
此次检查,不光发现安全隐患,还在检查中将安全宣传一并纳入检查工作之中。各煤矿负责人均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提升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日常检查和职工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将安全放在首位,以安全促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编辑:刘永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