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部署开展打击非法制售食盐专项行动
2010年12月31日,州政府针对近日我州市场发现不法分子非法制售食盐的事件,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打击假冒食盐专项行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假冒食盐,并责成盐务部门以合格食盐兑换已经流入市场的非法制售食盐,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010年以来,我州盐政人员发现,不法商贩利用我州盐价高于云南、广西的可乘之机,违反食盐专营法规,非法贩运私盐到我州销售。这些私盐品牌繁多,有“白象”、“黎阳”等,兴义市、普安县部分边远乡镇私盐销售尤为严重。私盐交易,不仅扰乱了我州食盐市场,更为严重的是部分私盐系不法分子以来源不明的原料非法分装,可能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危害。12月28日,州盐务、公安部门在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新建村破获一非法制、贩假盐窝点,当场查获非法分装的盐品及原料20多吨,查获制假设备封口机、吹风机、打包机和包装袋等。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查处中。
12月31日上午,州政府接到贵州省盐务管理局黔西南分局的报告后,州委书记陈敏,州委副书记、州长陈鸣明要求,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严格依法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用盐安全。州政府决定当日下午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州开展打击假冒食盐专项治理行动。
副州长童其芳在会上要求,全州各级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取消元旦休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食盐专项行动。盐务部门要立即开展食盐专营法规及假冒伪劣食盐识别知识的宣传,并采取兑换等有效措施,及时将已经流入消费者手中的假冒伪劣食盐收回集中处理。工商部门要立即开展市场大检查,坚决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盐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加快侦破、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的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