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五项社会保险将全部实现州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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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2日发表
近日,黔西南州正式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同时也标志着黔西南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全部实现州级统筹,进一步体现了城乡保障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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