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科学发展抓好制度建设
我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总目标,着力抓好制度建设,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废、改、立”工作有明显成效,科学发展上水平有良好开端。截至目前,全局共清理各类规章制度56个,修改完善3个、废止7个,新建立3个。
一是“敢废”。针对我州救灾救济款物管理规定适用期限已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被省的相关规定替代、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被省的相关规定替代等情况,我局报请州政府法制机构,废止了《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暂行办法》、《黔西南州救灾救济款物管理暂行办法》、《黔西南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黔西南州建立和完善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07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等7项制度规定。
二是“善改”。我局针对清理中发现的已经滞后、不完善、具体内容不明确、不便于实际操作等问题,在反复论证、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黔西南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发文办理及印章管理的决定》等3项制度规定。
三是“快立”。针对目前制度建设中的缺失问题,我局经过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形式,反复论证、集思广益,并报请州人民政府审定,快速制定了《黔西南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黔西南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3项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