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召开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之际,11月14日下午,2013年度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在市政府会议中心隆重召开。全市共有65个模范集体和73名模范个人获得表彰。
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齐扎拉出席并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维色,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西藏军区副司令员兼西藏军区总医院院长李素芝,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洪涛,自治区民宗委党组书记李文革应邀出席。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清主持大会。市领导马新明、张才刚、龙志刚、诸伟敏、斯朗尼玛、袁训旺、次仁旺堆、洪家志等出席。下午15:30时,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全体起立奏唱国歌,大会正式召开。
会上,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旦巴宣读了《中共拉萨市委员会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中共拉萨市委员会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首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试点)的决定》;主席台前排就坐的领导先后为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代表颁奖;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齐扎拉表示,拉萨市2013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的召开是一次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大会,也是一次思想动员、鼓舞干劲的大会,他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向为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贡献的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齐扎拉指出,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繁荣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拉萨市率先在全国首府城市中颁布实施了《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设立了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节,全面修复了关帝格萨拉康、清政府驻藏大臣衙门旧址陈列馆、根敦群培先生纪念馆等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文成公主》大型实景剧今年8月成功首演并取得巨大反响,深入开展了共产党员民族团结先锋活动、共青团员民族团结闪光行动和少先队员民族团结牵手行动,编印发放了《拉萨市中小学生民族团结知识读本》等三个民族团结进步读本,同时开展了56个民族团结形象代表民族情雪域行活动、民族团结理论研讨会、民族团结颂文艺演出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受到中央和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今年8月份,拉萨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试点市,这既是对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和鼓励。
齐扎拉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举措和重要载体,对于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 和社会稳定,加快拉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陈全国书记对拉萨提出的充分发挥首府城市首位度作用的总要求,准确把握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特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和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开创拉萨市民族工作的新局面。二是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进一步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推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要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的***精神、俞正声主席加强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精神,按照陈全国书记提出的六个一民族团结工作要求,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力实施五大战略,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四化同步,培育壮大文化旅游、净土健康产业等六大产业,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扎实有力推进拉萨跨越式发展;要按照******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俞正声主席长期建藏、依法治藏的指示要求,积极构建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全市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持之以恒地抓好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要坚持不懈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抓好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安居等民生大事,扎实推进四业工程和教育城建设,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过程成为民生持续改善的过程,让人民群众从创建过程中得到实惠;要以深化《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传为重点,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中国梦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好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双联户工作,积极联系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做到创建工作人人有责、民族团结成果人人共享,努力到2015年把拉萨市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三是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进一步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的领导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保证。要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放在首位,深入研究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关系,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提高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加强对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重大民族问题的研究,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有利于民族平等团结进步、有利于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民族团结交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作为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断提高驾驭民族团结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营造氛围,民族团结进步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市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健康发展,共同谱写民族团结进步胜利的新篇章。
会议强调,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证。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推进拉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美丽家园幸福拉萨,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拉萨篇章而努力奋斗!出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在家地级领导;市(中、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委书记,市中法、市检察院、拉萨警备区、市公安局、武警拉萨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工商局、市税务局以及非公经济界、城关区各族各界、环卫工人、市卫生界、宗教界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