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非法劳动用工专项行动收效
7月18日,记者从州整治非法劳动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州整治非法劳动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自7月初开展以来,取得初步成效,对于规划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快速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整治非法劳动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从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在行动中,全州各县(市)、顶效开发区都进行了自查,7月10日至13日,州整治非法劳动用工领导小组又分成4个督查小组到全州各地进行督查和抽查。
截至7月18日,全州检查用人单位数1396户,其中证照齐全的有1188户,涉及劳动者2·44万人。证照齐全的乡村小砖窑69户、小煤矿73户、其它小矿山192户、小作坊56户、其他类型的企业798户。证照不全的有208户,涉及劳动者1000余人。证照不全的乡村小砖窑33户、小煤矿19户、其它小矿山27户、小作坊46户、其他类型的企业83户。
在检查中,州整治非法劳动用工领导小组坚持“边检查,边纠正”的原则,通过检查,共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进行整改423件、补签劳动合同5020人、补发劳动者工资73人,补发金额7·35万元,督促办理社会保险人数7612人、清退童工11人、解救农民工8人、警告171件、取缔乡村小砖窑3户、其它小矿山1户、小作坊1户、其他类型的企业3户,治安管理处罚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