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环境卫生考核办法出台
本报讯(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剑佩)近日,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乐清创新市区建成区环境卫生考核机制,3个月拿出390万元奖金,打造更高的保洁标准。
为进一步强化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加大环境卫生工作检查监督力度,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市联创办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文,从2017年11月到2018年1月,对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洁程度、公共设施洁净程度和长效保洁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
据悉,考核采用100分制,设“优秀”“良好”“一般”三档,达到优秀档的予以奖励,每月奖励经费100万元,共计300万元。此外,三个街道要制定考核办法,月考核奖励经费按照2016年度市财政划拨各街道环卫经费基数的5%提取,在2017年环卫工作经费中列支,达到良好档及以上的予以奖励,每月奖励经费30万元,共计90万元,达不到良好档的,该笔经费由财政予以收缴。在考核中不达标的街道,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另外,市联创办还在《乐清日报》开设“文明啄木鸟”专栏有奖征集活动,对占道经营、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噪音扰民等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进行曝光,督促群众提高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