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成为西藏自治区首个自治区级卫生城市
3月25日上午,自治区举行拉萨市自治区级卫生城市命名表彰大会,标志着拉萨市成为我区首个自治区级卫生城市。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出席表彰大会,并向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秦宜智授予“自治区卫生城市”牌匾。
自治区副主席、政府秘书长宫蒲光在授牌仪式上讲话。
宫蒲光指出,拉萨市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是新时期城市爱国卫生运动的深化和发展,是促进我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创卫”过程中,拉萨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组织保障有力,工作措施得力,城市建设投入大,宣传动员广泛,综合整治效果明显,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拉萨市“创卫”的经验和做法,对推动我区下一步爱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积累了一笔宝贵的财富,为拉萨市进一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了深厚的基础。这是拉萨市“六城同创”工作迈出的可喜可贺的重要一步,更是我区首府城市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必将对拉萨市乃至全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科学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他要求,拉萨市在总结运用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要以创卫工作为契机,科学定位创卫工作,建立创卫长效机制,广泛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统筹处理好创卫工作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不断巩固创卫成果,营造拉萨市卫生、文明的良好城市面貌,为夺取拉萨市“六城同创”的全面胜利、实现2012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努力奋斗。
大会还对在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据悉,拉萨市自2008年8月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直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在不到2年的时间里,累计投入12.2亿元用于创卫项目建设,创卫期间共清理平整建筑垃圾10万余吨、生活垃圾6000余吨;新修城市道路5条,改造道路15条;新建、改建公厕15个,添设和更换果皮箱2000个,改造农贸市场3个;建设26个自然保护及生态功能区,12个水源地保护区,40个公园、3个苗圃基地,使拉萨的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水平和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明显增强,为下一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