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综述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中央关于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我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目前,自治区政府部门“三定”(定主要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规定已全部印发,各地(市)行署(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确定,正在组织实施。
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机改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批准的我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全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以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确保了我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和煦风来满眼春。自治区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的出炉,对于完善我区政府机构职能配置,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必将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认真研究、反复沟通,部门“三定”多次修改方出炉
自今年4月7日自治区召开全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以来,自治区机改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区党委、政府和机改领导小组的部署,迅速组织力量、加班加点开展“三定”的审核工作。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央批准的我区机构改革方案;二是区直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三定”草案。各部门按照自治区机改办《关于抓紧拟订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起草“三定”规定(方案)草案。同时,机改办一方面征求自治区分管领导对机构改革的意见,并注意在 “三定”中贯彻落实。另一方面抓紧与涉及改革部门主要领导同志沟通交换意见,力求相互理解,共同做好改革工作;三是认真研究和审核部门“三定”规定(方案)。各部门正式报送“三定”规定(方案)草案后,机改办按照承办人提出初步意见、小组审核、小组之间交叉审核和机改办领导组织统稿等程序,对草案进行了多次审核修改,重点分析研究部门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和职责交叉等问题,及时反馈涉及的相关部门。对涉及职责交叉事项,先是由各相关部门之间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协商后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交叉事项,机改办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进一步沟通协商。
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要求,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和配合改革工作。42个部门的“三定”规定(方案)草案,都经过了各部门认真研究、反复沟通协商、多方征求意见、多次修改而形成。
集中解决职责交叉,部门“三定”为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开良方
拟订、审核“三定”规定(方案)的过程,是加深理解中央和自治区改革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是全面梳理、集中解决职责交叉,切实落实改革要求的过程;也是各部门增进了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的过程。
一是坚持科学配置职责。对部门职责配置,以部门所报“三定”草案为基础,与***相关部门“三定”内容相衔接和上下基本对应,参考部门原“三定”方案并与区直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对照,做到不重、不漏、不多;
二是坚持推进职能转变。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该下放的下放,该取消的取消,该转移的转移,力求不断加强统筹协调、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执法监管职责;
三是坚持理顺职责关系。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的要求,着力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问题;
四是坚持权责一致。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切实解决权责脱节问题,做到有权必有责,权力与责任对等;
五是坚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调整部门人员编制,有减有增,确保“三定”后自治区级行政编制总数不突破;
六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加强工作。针对各部门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和职责调整变化情况,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不同方面给予适当调整,使每个部门都得到一定的加强;
七是坚持同一标准、综合平衡。对各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进行横向、纵向比较,统筹考虑,力求做到一把尺子、一个标准;
八是坚持充分协商、充分论证。多方征求各方面对部门“三定”的意见,认真研究论证,不断完善方案,严格按程序提请审查。
着力促进职能转变,部门“三定”亮点多
部门“三定”规定(方案)主要包括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其他事项等内容。对新组建或调整升格的部门,“三定”工作的重点是贯彻落实好中央批准的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党委有关机构调整方案。对职责和机构未作较大调整的部门,主要是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这次改革的要求,对原“三定”规定进行修订完善。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协作和努力,这次“三定”,着重解决了以下问题。
着力促进职能转变。转变职能是这次改革的核心。不论是新组建或调整升格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都把落实职能转变作为这次“三定”的首要任务,在对部门现有职责进行分析梳理的基础上,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移交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界定清楚。
按照“四个分开”(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和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的要求,这次“三定”,42个部门共取消、下放、划转职能87项(取消40项、下放17项、划转30项)。主要是取消了一些微观管理、行政审批和评比表彰等事项,将可以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放下去,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者社会中介组织等。比如:明确自治区发改委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继续缩小投资审核范围,及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明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涉及城市管理的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染处理、市容、环卫等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政府;明确自治区工商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明确自治区质监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等。此外,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这次“三定”规定中明确“取消已由***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加强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把政府该管的事项切实管好的要求,42个部门共增加和加强了97项职责(增加28项、加强69项)。主要是加强对农牧业和农牧区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服务“三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工业的行业管理、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职责;加强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职责;加强促进就业、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障统筹职责;加强城乡规划统筹,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政策研究、信访、人口和计划生育等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实行食品药品分级管理体制。
着力理顺职责关系。这次“三定”,经过与各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之间多次协调、沟通,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集中解决和理顺了55项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职责交叉问题。比如:将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机构记者证的审核报批职责划给新闻出版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责分工上,明确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是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了牵头部门。比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明确自治区卫生厅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明确自治区水利厅牵头,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各负其责等;在农村劳动力(含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方面,明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农牧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比如:明确自治区科技厅与教育厅、农科院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与财政厅、发改委等部门建立相关沟通机制,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四是整合电力工业、招商引资和乡镇企业管理等撤销部门职责,明确划入相关部门。将原自治区电力工业局能源行业管理职责划给自治区发改委;将原乡镇企业管理局指导民族手工业发展的职责划给自治区工信厅,其他职责划给自治区农牧厅。
着力强化部门责任。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是这次“三定”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共明确和强化了45项责任。
在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方面:明确自治区发改委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等责任;明确自治区工商局承担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等责任;明确自治区质监局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质量宏观管理、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责任。
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明确自治区公安厅负责治安、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明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承担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督促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等责任;明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等责任;明确自治区卫生厅承担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等责任;明确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责任。
制定“三定”规定,是实施我区机构改革方案的中心环节,也是巩固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通过制定“三定”,全面梳理、集中解决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把改革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使政府职能取得明显进展,理顺关系取得明显突破,部门责任得到明显强化,机构编制得到有效控制,这对于提高政府工作的整体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机改办还要求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实施新的“三定”规定。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定”行使职责,同时实行定编定员,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进行职位分类,明确各职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资格。要搞好机关内部各项制度建设,梳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运作机制,确保部门“三定”协调、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