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序推进
人行拉萨中支作为中央银行派出机构,自2010年以来,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和落实民生工程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与自治区妇联、财政厅、人社厅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力争把妇女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引导和督促辖区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落实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切实做好金融服务民生领域工作,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工作机制健全。2012年4月,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成立自治区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藏政办发[2012]32号),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任组长,政府副秘书长、妇联主席和财政厅副厅长为副组长,人社厅、妇联、人行拉萨中支、农行西藏分行、财信担保公司等5家单位相关领导为成员的自治区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政策措施到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 72号)精神,2010年12月,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妇联、人行拉萨中支、农行西藏分行等五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的实施意见》(藏财企字[2010]136号),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经营项目、贷款额度及期限、贷款利率和贴息、担保形式及办法、贷款流程及办理程序以及各项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2012年4月,五家单位又联合转发了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12]39号),为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在全区的开展和推广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是指导力度加大。在充分认识到做好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是关系到我区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长治久安的重大现实问题的同时,人行拉萨中支认真履行基层央行职能,不断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建立和执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监测制度,专人按月采集全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余额及新增额,动态监测相应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并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扶持我区妇女创业就业。
四是贷款增长明显。自2011年以来,农行西藏分行先后在拉萨和日喀则两地市开展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累计发放贷款545.5万元,为妇女创业提供了信贷支持。从贷款金额看,截至2013年3月末,全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余额达468万元,同比增长80%,户均贷款4.07万元;从贷款属地看,115笔贷款均发放给了农牧区妇女;从贷款期限看,均为1-3年;从贷款形态看,115笔贷款全部为正常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