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领导调研乐清流域生态补偿工作
本报讯(记者 张全)10月11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孝政率队来乐清,调研流域生态补偿工作。
生态补偿机制是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我市从2008年率先启动了对生态环境功能禁止准入区实行生态补偿。特别是2011年楠溪江引供水工程一期试通水后,我市与永嘉方面的县域间流域生态补偿逐渐提上议事日程。
座谈会上,温州市人大农资工委和水利、环保部门负责人,及我市发改、生态、财政、海洋、农林、水利等部门负责人对生态补偿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大家认为,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势在必行,关键是对补偿标准、方式等要深入研究,借鉴其他地方做法,找到合理的依据,同时做好域内和域外补偿工作。
潘孝政希望乐清市人大和政府高度重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他说陆地生态、水环境、海洋环境的保护,都关系到未来生态和人类生存,因此要加强生态补偿专项调查研究,特别在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标准的计算方式等方面下功夫。
潘孝政说,楠溪江引供水工程现在只进行了第一期,要真正解决好乐清中长期供水问题,必须要上马建设永嘉南岸水库。为此,乐清方面要更积极主动一些,以为子孙后代负责任的姿态,协助永嘉方面做好前期工作,人大和政府做好对接,多渠道筹措资金。
乐清市代巿长林亦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天青参与调研,副巿长王剑文汇报我巿生态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