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拉萨液化气罐机动车限入中心城区
拉萨将从2016年1月1日起限制全市液化气罐运输机动车进入中心城区。
限行时间:
为8:30-20:00;
限行区域:
为民族路全段以东、当热路全段以南、江苏路全段以北、江苏东路、夺底南路以西(不含上述路段)。如违反规定入城,将予以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
昨日,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得最新消息:为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拉萨将从2016年1月1日起限制全市液化气罐运输机动车进入中心城区。
针对具体限行标准,拉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人介绍:限行车辆:液化气罐运输机动车(搭载液化气罐货运机动车);限行时间:8:30至20:00;限行区域:民族路全段以东、当热路全段以南、江苏路全段以北、江苏东路、夺底南路以西(不含上述路段);在拉萨市从事液化气罐运输的机动车及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从业资格证、营运证、行驶证),并规范安装警示标志。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如违反上述规定入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予以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