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产业发展成就
西藏旅游业自上世纪80年代起步以来,走过了30余年的发展历程。30余年来,西藏旅游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率先在全区各产业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促进我区转变发展方式的动力产业,成为推进全区经济结构升级优化的优势产业,成为推动我区经济跨越式式发展的支柱产业。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来,旅游业的发展历程是西藏和平解放、实行民主改革,贯彻和实践改革开放政策的真实写照;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反映;是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道路的生动实践。
一、砥砺奋进,取得了一个好的成绩。改革开放的春风催生了西藏旅游业,中央的重视、全国的支援,大规模推进了西藏各项事业建设,带动和促进了西藏旅游业发展。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大量热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西藏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西藏旅游产业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自1980年到2014年,全区旅游累计收入909.3亿元,年均增长32.8%;接待国内外游客达78,055,624人次,年均增长27.9%;其中接待入境游客3,485,151人次,年均增长17.4%;接待国内游客74,570,473人次,年均增长29.3%,特别是2014年我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5,531,413人次,比2013年增长20.3%;其中,接待入境游客244,401人次,同比增长9.5%;接待国内游客15,287,012人次,同比增长20.5%。旅游外汇收入14,469万美元,同比增长13.2%,国内旅游收入1,949,992万元,同比增长24%。实现旅游总收入2,039,989万元,同比增长23.5%,确立了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产业定位,率先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二、开拓进取,实现了一个好的发展。随着我区旅游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旅游产业链得以不断延伸,截至2014年,全区已有各类旅游企业近2000家,其中,旅行社149家,星级饭店(宾馆)266家,A级景区90个,其中5A景区2个(布达拉宫、大昭寺)。已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珠穆朗玛自然保护区、羌塘自然保护区、察隅慈巴沟自然保护区、色林错自然保护区、雅江中游河谷自然保护区、雅鲁藏布大峡谷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2个(易贡国家地质公园、札达土林国家地质公园);中国优秀旅游城市1座(拉萨市);可供旅游者游览景点297处,形成了以拉萨和林芝为中心,辐射全区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全行业固定资产达到200亿元,全区旅游从业人员达到30万人,旅游客源市场也由发展之初单一接待外宾型发展到今天集入境、出境、国内三大市场为一体的旅游客源体系。
三、加大力度,营造了一个好的惠民环境。西藏旅游产业高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惠民功能日益彰显,旅游产业在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发展旅游业已经成为各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开发一个景点,建设一个景区,带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已成为许多地方加快发展的成功路子,走旅游路、吃旅游饭、发旅游财逐渐成为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普遍意识和自觉行动。通过在主要旅游线路沿线、旅游景区(点)周围等旅游资源富集区域,大力发展以农家乐、藏家乐、休闲度假休闲点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产品和项目,让城镇居民和农牧区群众依托旅游发展,增加现金收入。截止2014年,全区拥有星级家庭旅馆857家,从事旅游接待服务的农牧民达到了82215人,比上年同期增长41.4%,实现旅游接待服务收入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人均收入8076元。同时,乡村旅游项目所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周边农牧民生活环境日益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