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行业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措施
《***、***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下发后,西藏银行业机构立足实际,重点围绕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农”工作,对如何用好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如何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如何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降低信贷准入门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如何加大金融服务“三农”等重点、难点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在调研的基础上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农”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一是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特殊优惠金融政策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工作。2008年底召开的全区金融服务“三农”工作会议要求,金融部门要贯彻落实好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发挥好金融在推动西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西藏银行业机构将积极主动地向各自总行(总公司)汇报、沟通、衔接,努力取得理解和支持,争取上级金融机构对西藏实行不同于全国的特殊措施,制定行之有效的、符合西藏实际的信贷管理办法和信用评级办法,切实加大有效信贷投入。要抓住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主动出击,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农牧区金融服务工作,千方百计、实实在在地贯彻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和有效办法,支持农牧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让更多农牧民享受到中央特殊优惠金融政策带来的实惠。
二是继续加大“窗口”指导力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确保特殊优惠金融政策在农牧区顺利实施。适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特殊优惠货币政策的指导意见,促进优惠政策继续向农牧区倾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调度资金,加大农牧区信贷投放力度。当辖区商业银行资金头寸不足时,可向人行拉萨中心支行申请再贷款。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解决农牧金融服务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符合农牧区实际的区域性信贷政策措施。
四是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农牧业实体经济贷款难问题。
五是加强现金供应的监测、分析,掌握不同区域、不同季节的现金需求,足额调运、合理摆布、合理搭配,满足农牧区对不同券别的现金需求,促进农牧区商品流通。
六是继续做好反假货币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反假防假意识,鼓励和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在商品交易中使用非现金交易结算。同时,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维护农牧区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
七是完善农牧区支付体系建设,扩大现代化支付系统在农牧区的覆盖面,畅通农牧区支付清算渠道。
八是加强农牧民个人信用档案建设,结合信用乡(镇)、村评定和农牧民信用信息档案建设,进一步推动建立农牧户电子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系统,规范农牧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农牧区信贷业务及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农户+征信+评级+信贷”的信贷模式。
九是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注重支农支牧的整体联动效应,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对农牧区、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