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藏医院成为藏药临床药物试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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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1日发表
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近日正式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格认定,确定了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在心脑血管、胃肠等六个专业具有承担新药临床试验的资格。西藏自治区藏医院由此成为继青海省藏医院后的全国第二家藏药临床药物试验机构。
西藏自治区藏医院院长占堆告诉记者,国家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资格认定,是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并保障其安全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药物临床研究质量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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