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安委办组织对事故企业安全生产特别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10日发表
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一季度发生事故的工贸企业实施特别监管的通知》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提示函》。9月22 日,区安委办组织区住建局、涝渼管委会对2019年10月1发生的《御湖蓝湾“10.1”事故安全生产特别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检查评估组听取了御湖蓝湾项目一期施工、建设及监理单位特别规定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介绍,查看了相关资料,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
检查评估组要求: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全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和预防建筑施工领域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9 01:13: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