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六项举措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为顺利完成到2010年力争实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目标,拉萨市将对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标准,实施六项举措,努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六项举措是:一是实施碧水计划,保证城乡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和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主要包括水质改善工程、河道水功能达标工程、引用水源保护工程、小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是实施蓝天计划,采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集中供气、供热、防治工业污染、整治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减少城市扬尘等措施,实施市区污染源治理工程、集中供热系统建设工程、能源结构调整工程、机动车专项整治工程等,确保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6%以上。三是实施污染控制计划,主要包括结构调整工程、清洁推广工程、污染源重点治理工程、工业固体处理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工程。四是实施人居环境计划,主要包括绿色生态工程、洁净工程、宁静工程、便民工程。五是实施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计划,按照国家标准对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拉萨河、堆龙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建立和完善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切实提高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能力。六是实施宣传教育计划,落实《拉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