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分裂斗争中要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监察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西藏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教育工作,在反分裂斗争中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通知指出,自拉萨“3·14”事件以来,境内外敌对势力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造谣生事、蛊惑人心,极少数群众信谣、传谣。对此,各地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做好教育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西藏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把能否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能否不信谣、不传谣,作为在这场反分裂斗争中政治立场、革命意志和对敌斗争勇气的严峻考验。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不道听途说,不乱发议论,坚决抵制社会上的各种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谣言。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管理党员干部、教育群众的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及时处理信谣、传谣问题。要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大力加强政治纪律教育,真正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的***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辨是非,站稳政治立场,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要积极主动地向群众解疑释惑,做好正面教育、宣传和引导工作,教育引导群众增强国家观念、法制观念和党的观念,使他们相信党和政府完全能够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妥善处理好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各种问题。要注意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针对在部分党员干部及群众中产生的困惑和矛盾,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讲明真相,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广大群众要认清散布、传播谣言对正常社会秩序和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做守法公民。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大对制造、传播各种谣言的查处力度。对极个别公开造谣,蛊惑人心等别有用心的人,要严肃追究,绝不姑息。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