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落实双减政策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朋友: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也是家庭的希望,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和努力方向。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双减”政策)精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一、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保障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和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
特别提示一:家长要合理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盲目跟风从众。
二、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
确有需要参加校外培训的,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即由相关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要确认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办学场所与审批办学地址是否一致、实际办学内容与审批办学内容是否一致。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http://xwpx.emis.edu.cn/)或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https://www.jyaqbz.cn/platform/index.html),查询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办学资质。
特别提示二:托管机构及无证培训机构均不具备办学资质,不能开展培训。
三、合理安排参加培训时间
根据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同时,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特别提示三:要在合法时段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线上学科类培训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名校冲刺”等均属违规办学行为。
四、谨慎缴纳培训费用
根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预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不得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今年9月1日后参加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学科类培训费用。若已缴费,家长可与培训机构协商以变更合同、退费等方式处理;如有疑问,可咨询县市场监管局或县教科体局。
特别提示四:要保持清醒,理性消费,谨慎付(续)费,不预交费,不被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诱导。
五、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参加培训前,家长要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逐条审阅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收费金额、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合同签订后再付费,并索要正规合法票据。
特别提示五:家长要妥善保管合同、合法票据,以及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资料。
家长朋友们,“双减”政策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大举措,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正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有序推进“双减”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家长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无证无照开展培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收取费用、聘用无资质教师、虚假宣传、超纲提前教学、在职教师违规兼职及有偿补课等问题时,请及时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民办教育股,0817-4239182
监审股,0817-4238265
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