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供电公司开展普法微课堂活动
“今天的学习要点有法治教育的必要性、认识犯罪、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这是2017年11月27日国网阆中市供电公司普法微课堂的授课现场缩影。为了推动“七五”普法工作,让员工提高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国网阆中市供电公司结合每周生产例会、周末讲堂推出2017年度普法“微课堂”活动。
“如果因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应该由谁来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应该何时履行?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职工在公司组织的旅游期间意外死亡的是否属于工伤?公司组织的外出虽然不是在工作时间内,但是这都是为了让员工有更好的状态去工作,一般应看做是工作时间的延伸。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该司“微课堂”活动通过问答题、简小案例方式,将企业合同基本法律常识、企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法律常识、生活中因一个个不小心而易触犯法律的犯罪案例等,做成PPT通过每周生产例会、周末讲堂、内网邮箱、文字短信、微信群发送给全员。
“微课堂”活动以“短平快”的特点,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实效性。下阶段,该司还将收集员工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梳理后,邀请公司法律顾问定时定点解答,为员工构建法律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