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在全区率先编制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018年6月19日,记者据市审改办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印发拉萨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标志着历时6个月的拉萨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在全区率先完成。今后,凡是不在清单中的中介服务事项,均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
拉萨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保留市直15家行政审批部门58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布,规范了服务事项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促使中介组织回归市场定位和服务本位,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方便了群众办事创业。
据悉,此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市直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全部参加,17家审批部门上报7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他部门均书面承诺无涉审中介服务事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保留58项,取消6项,不列入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9项。
此次清单管理工作还减轻了企业负担。对保留的58项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均明确要求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其中8项明确了申请人可以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需要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批准需要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对取消的6项审批事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鉴定评审,服务费用由审批部门支付,如: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编制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报告。
市审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清单中还逐项明确了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设定依据、中介机构、中介服务时间、收费标准和依据以及规范要求,更方便群众办理创业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