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西藏统计调查工作成就巡礼
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和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队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统计局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拓创新,艰苦奋斗, 各项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快速发展,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统计业务开展日趋广泛,统计信息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统计咨询服务能力逐步提高,为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逐步完善,队伍建设日益加强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统计局的关心支持下,通过西藏统计系统的不懈努力,全区统计系统组织机构日益健全,统计专业队伍不断壮大。
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近年来,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机构规格升格,内设机构不断健全。目前设有办公室、综合统计处、人口和科技社会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和计算中心等专业部门。全区7个地(市)和70%以上的县设立了相对独立的统计机构,充实了统计人员,极大地提高了完成统计调查任务的能力。
调查队机构建设。为使西藏城乡社会经济调查制度与全国抽样调查制度接轨,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西藏城乡人民生活水平,2004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七地(市)建立地方城乡调查队。为更好地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了保障。根据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在西藏设立了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并于2007年6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全面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国家统计局西藏各地(市)调查队的组建工作将在2007年年底完成。 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为西藏整合统计和调查资源、全面促进和加强地方的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努力提高队伍素质。近年来,全区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全区统计系统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全区统计调查队伍的业务培训力度,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和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系统,针对统计与调查业务开展的薄弱环节,抓住有利时机,围绕各项普查和调查、GDP核算、妇儿监测、统计分析研究、能源统计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等内容,对县乡两级统计调查人员进行了不同形式、不同内容、不同层次的较大规模的统计调查业务培训,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同时,努力构建“学习型、法制型、廉洁型、服务型、创新型、高效型”统计机关,开展西藏统计文化建设,为进一步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业务建设不断拓展,整体功能充分发挥
多年来,按照自治区和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西藏实际,全区统计和调查系统本着“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宗旨,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在统计调查活动中,始终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摆到重要位置,认真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各项综合统计报表和专项调查在国家统计局的考评中每年均获得奖励。同时,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也均获得了国家的嘉奖,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广泛开展统计调查活动。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从数据源头抓起,严把数据质量关,进一步规范和积极做好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客观、准确地反映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宏观调控与决策提供可靠信息依据,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全区各级统计和调查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批发零售贸易和住宿餐饮业、劳动工资、人口、价格、农村住户、城镇住户、企业调查等经常性的统计调查;第二,在做好常规统计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相关部门的部署和委托,全面完成了残疾人、贫困监测、妇儿监测、劳动力、群众安全感、非公有制企业及个体户人才状况、外国专家状况等多种专项调查任务,极大地丰富了统计信息内容,客观、准确地反映了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宏观调控与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坚持科学谋划、开拓创新,以改革促发展,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在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基础上,增加和补充反映西藏实际的指标和内容;进一步规范西藏生产总值核算制度,统一核算标准,细化对第三产业的核算,统一并规范GDP的中文名称,全面加入国家统计局GDP统一联审制度;在对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业下管一级的基础上,建立了对地市GDP初步核算数据下算一级制度;建立了工农业价格调查体系,推行了新的工农业生产发展速度计算方法;建立了新的城乡住户调查体系,新增了6个地区行署驻地600户、20个县1000户城乡住户调查样本,初步解决了城乡住户调查同时对自治区、地市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对七地( 市)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数据的核实认定制度;建立了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并对近年来万元GDP能耗进行了测算;建立了季度劳动力调查制度、大中型工业企业网上直报制度,服务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总之,统计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力地推动了统计事业的发展,为缓解统计力量与统计任务之间的矛盾,使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提供了条件的同时,实现了同全国统计方法制度基本接轨的目标。
努力提高统计咨询服务能力。坚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认真分析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统计服务工作。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充分利用所掌握的丰富统计信息,及时进行进度分析,适时完成专题研究,积极为党委、政府分析经济形势提供基础资料,尤其是重点围绕党政领导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自治区统计局先后完成了《西藏固定资产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西藏农牧民增收现状及对策研究》、《西藏“十五”期间经济增长因素分析》、《农牧民增收结构和趋势分析》、《青藏铁路通车以来对西藏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影响》、《农牧民安居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构建农牧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对策与建议》等课题研究,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新农村建设、特色产业培育、农牧民建房和购置农业生产机具等多项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价值的研究报告,进一步发挥了统计服务于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开展统计分析研究进一步开阔统计与调查服务视野,提升服务层次,使统计工作更贴近热点、贴近实际、贴近决策,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好评。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发布和新闻出版工作。根据年报和定期报表所获取的大量统计信息,及时整理编印《西藏经济社会要情》、《西藏统计月报》等各种资料汇编,提供给党政领导和部门,为其在第一时间掌握、了解国民经济发展信息,针对发展中的问题迅速作出反映提供了条件;建立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进度统计信息发布制度。通过信息发布,增加了统计信息的透明度,为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国民经济发展状况提供了条件;每年及时出版发行《西藏统计年鉴》的基础上,适时出版发行了《西藏自治区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西藏自治区经济普查年鉴》、《西藏自治区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世纪之交的中国人口》(西藏卷)等资料和书籍。
加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已建成了国家—自治区—七地(市)的统计信息主干网及与县的点对网联接,实现了国家统计局与自治区统计局视频会议的视听联通。改造了区地两级网络数据传输服务平台,加强了全区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和网络监控,通过了国家统计局网络考核验收,达到了网络考核目标,网络化工作方式已经成为西藏统计部门信息传递、数据交换、公文处理的主要方式和途径;自治区大中型工业企业网上直报大大提高了统计调查的时效性和数据质量。自治区统计局先后两次给全区所有县(市、区)配备了计算机和相关设备,极大地改善了基层的办公条件,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各地市的数据处理和汇总能力得到了极大提高,大型普查的数据处理方式基本实现了由自治区集中统一处理汇总向各地(市)自行处理汇总的重大转变,极大地提高了统计调查信息的时效性。
认真开展周期性普查。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统计机构认真开展了第五次人口普查、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第一次经济普查等大型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全面查清西藏的人口状况、基本单位的数量和结构、第二、三产业的规模、构成和效益,弥补经常性统计的某些缺陷,摸清了家底,为客观、准确地掌握区情区力提供了条件,为党委和政府宏观调控、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了依据。
三、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整体功能全面发挥 新的形势给统计与调查工作赋予了光荣使命,为能切实搞好统计与调查工作,提高统计调查工作水平,明确了“十一五”期间西藏统计与调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统计调查工作全局,立足发展,服务大局,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突出服务经济建设,更加注重服务社会发展,抓好统计调查的业务建设、法制建设和基础建设,力求统计调查的服务水平有新提高、体制改革有新突破、分析研究有新成就、基层建设有新进展、部门统计有新气象,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服好务,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服好务。围绕“十一五”期间西藏统计与调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西藏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建立符合西藏实际的统计管理体制。以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改革为契机,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整合统计资源,科学设置自治区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地(市)统计局和调查队的内设机构,合理配置业务人员;同时按照自治区政府有关批复精神,逐步建立相对独立的县级统计机构,切实加强基层统计力量,为西藏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建立灵活有效的统计调查制度方法体系。按照国家统计改革的总体设计和部署,为适应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要求,西藏统计调查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是:构建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前提、以必要的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适当采用专项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科学推断和分析评估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灵活有效的统计调查体系。
第三、加快统计信息网络建设。重点加强“三网一库”(西藏统计信息网、统计内部信息网、办公自动化网和数据库)的建设与运行,为确保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提供现代化手段和平台。
第四、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方法,建立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制度。加强GDP和各专业的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工作,努力解决上下左右之间数据不衔接的问题;在数据质量的控制规范方面,从数据源头做起,减少统计数据在调查、处理、上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差错,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统计信息在搜集、整理和管理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各种误差;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组织统计业务骨干和相关部门,定期对重要数据的质量进行评估论证,科学客观地评价和分析数据质量状况,增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第五、建立服务于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统计咨询服务平台。要在统计服务内容、形式和手段上取得新突破,解决好服务被动、货不对路的问题,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由事后向事前、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由零散向综合、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要把“短、平、快”与“高、精、尖”结合起来,以更加配套的统计优质产品服务于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全面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揭示其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规律。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及时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
第六、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依法治统,依法兴统。统计法制建设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完善和修订《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以贯彻落实为主线,以保证和促进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目标,以普法为基础,以执法办案为重点,促进统计立法、普法和执法的全面深入开展,为西藏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