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蒜生产技术规程被批准发布为我区地方标准
为推进农业标准化,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由西藏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日喀则地区农牧局编写的《无公害食品西藏大蒜生产技术规程》于2007年5月10日通过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为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标准编号为DB54/T14-2007,将于2007年8月1日起实施。
近年我区大蒜生产面积和产量持续增加,每年均保持较大的增幅,特别是日喀则地区和山南地区,随着大蒜生产规模的扩大带来的经济效益也越来越明显,已成为我区农业特色产业。但由于我区农业生产水平总体较低,群众科学种蒜知识比较缺乏,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栽培管理等生产过程需进行标准化生产。
从2005年开始,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会同日喀则地区农牧局,在总结日喀则地区江孜县紫金乡开展的试验示范工作后,于2006年组织成立了西藏大蒜生产技术标准编写组,着手进行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生产调研、试验示范和规程编写工作,2007年4月12日通过自治区专家评审,2007年5月10日通过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为我区地方标准。
我区大蒜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的发布,将促进和规范大蒜的生产,保障大蒜的质量安全,提高大蒜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