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巴平措主席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
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5月9日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审议并原则通过《西藏自治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和《林芝地区八一镇总体规划(修编)》(2006 ———2020 年)。
会议认为,西藏旅游资源丰富而独特,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加快发展旅游业,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从根本上增强西藏的自我发展能力,又好又快地推进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机遇意识和市场意识,加快推进思路、管理和体制创新,推动西藏旅游业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
会议指出,加快发展西藏旅游业,要围绕建设旅游主导产业,积极推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突出体制、机制管理创新,坚持旅游发展同生态环境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协调,大力发展特色精品旅游和乡村旅游,努力延长产业链,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充分发挥旅游经济在富民强区中的战略推动作用,走出一条富有西藏高原特色、又好又快的旅游发展之路。会议指出,加快发展我区旅游业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旅游惠民,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特色精品,坚持部门联动,坚持市场运作。
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西藏旅游业的总体目标、旅游经济增长目标、旅游产品建设目标和旅游城市建设目标。会议强调,实现上述目标,要努力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建设旅游精品;要坚持创新,推动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要加强宣传促销,大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要实行政策倾斜,扶持旅游业发展;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为发展旅游业创造良好环境。
会议认为,为妥善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问题,贯彻落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西藏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制定《西藏自治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十分必要。《暂行办法》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实施方式、保障面积、保障资金来源、保障资金管理以及申请家庭应当具备的条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暂行办法》的实施必将对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产生积极效应。
会议认为,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制定《西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十分必要。该《实施办法(试行)》的施行,必将加大投资、融资体制改革的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入我区经济社会建设,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林芝地区八一镇总体规划(修编)》(2006 ———2020 年),对八一镇的城市性质及职能、城市发展方向、用地布局、旧城改造及用地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