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纪委强化纪检干部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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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1日发表
近日,拉萨市当雄县纪委制定《当雄县纪检监察干部“8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旨在严明纪检监察队伍工作时间之外的言行要求,强化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
据悉,“规范”严禁纪检监察干部酗酒、酒驾、讲排场,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和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职务影响或干扰执法执纪部门公正办案等7个方面内容。同时,该县纪委将纪检干部“8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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