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动员部署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4月29日,拉萨市召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攻坚克难,迅速掀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热潮,力争在2012年把拉萨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吴英杰出席动员大会并发表***,自治区副主席、拉萨市书记秦宜智作动员讲话。
拉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是,到2008年底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并完成申报、评审、命名工作;2011年底完成国家园林城市评审、命名,并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2012年正式向建设部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为主要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形成与历史文化相结合和城乡一体化的城市绿地系统,增加绿地数量,完善绿地类型,把绿地系统与水系、历史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以拉萨河两岸城市绿化发展为主轴,以中干渠、流沙河、堆龙玛曲河为副轴,以铁路、公路为带,以大昭寺、布达拉宫、罗布林卡三点为中心区辐射全市;在老城区和新城区的适当位置增建城市公园和街头绿地,以精品游园、多点绿化,点、线、面相结合,协调发展;在景观营造、树种选择上,以适合本地生长环境的树种为主,以引进树种为辅,坚持维护生物多样性;切实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把拉萨建设成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在动员大会上,区建设厅厅长陈锦同志对拉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加大以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国家园林城市有严格、具体的指标要求,验收复查的方式首先通过卫星遥感图片来计算城市的绿地面积,拉萨市实现以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任务还相当艰巨,还需加大力度。
二是要结合新一轮拉萨市总体规划修编,编制拉萨市绿地系统规划。在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中,要重点强调城市绿地的平衡布局,按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建设开放式小区公园、小游园或绿化广场,按服务半径2000米的要求建设区级公园,按服务半径3000米的要求建设市级公园。加强城市各类绿地间衔接与联系,充分保护、培育、繁殖城市内现有的各类植物资源,促进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城市绿化要强调乔、灌、草的结合,建设多结构、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效益。
三是要加快推行绿线制度。按照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精神,依据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制订绿线管理办法,并力争以地方法规形式颁布实施,加大推行力度。要将规划的和已建成的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滨河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作为城市“绿线”管制的重点部位,严格监督管理。
四是要固强补弱、增加绿量。拉萨是一个“河在城中,山在城边”的城市,城市绿化的自然条件比较好,但城镇绿化整体布局还不均衡,绿化效果和生态平衡效应还不明显,尤其是在城区内缺乏组团式大面积的公共绿地。当前城市绿化要注重“三个转变”,即从注重视觉效果为主向视觉与生态功能转变、从注重绿化面积提高向充分利用土地空间转变、从集中局部绿化向建立城乡一体的城市森林转变。要通过实施城市森林工程,进一步优化绿地结构,努力提高城市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要充分借鉴内地城市创建园林城市经验,从整体上布局城市林网建设,均衡绿带空间分布,形成“林网、水网、路网”有机结合、城镇公共绿地与拉鲁湿地“绿肺”相互配套的整体绿化格局,从根本上解决拉萨市绿地分布不均问题。
五是要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要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精心施工。注意绿地的空间布局与周边建筑物及环境的协调,要注意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注意落叶与常绿、针叶与阔叶树的搭配,要和谐统一,错落有致,时间上要有序列变化,空间上要张驰有度。要大力发展节约型绿化,注重节约资金,注重节水、节地、节能,坚决制止急功近利、贪大求洋的做法,多用成本低、适应性强、地域特色明显的本地树种。同时,对还应加大垃圾、污水处理,城市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六是要继续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拉萨市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进一步完善保护规划,做好八角街老城区的保护;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在城市建设中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民族特色与现代化的关系、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努力把拉萨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良好,并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园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