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村村通电话工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兰金山 蒋静 徐文婷
1月24下午,受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委托,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吴英杰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的意见》、《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十一五”时期西藏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规划》,审议并原则通过《西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草案)》。
会议指出,“村村通电话”工程是国家为了加快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乡村的通信发展,服务“三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实施的重要工程。在我区加快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是政府加强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要在“十一五”期间以每个行政村通两部电话为最基本目标,解决3000 个行政村通电话的问题,确保到2010 年实现85%的行政村通电话。对有条件的乡镇适时拓展实现“乡乡能上网”目标,不断推进农牧区信息化建设工作。
会议强调,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施行税收优惠,给予用地保障,提供电力支持,简化审批手续,放宽资费政策,加强协调,确保“村村通电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切实保护好农牧区通信线路和设施;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保持通信畅通,保障“村村通电话”工程加快推进。会议责成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对《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后,报自治区政府行文实施。
会议认为,我区属气象灾害频发区,雪灾、干旱、大风、雷电、冰雹、低温等天气、气候灾害及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森林(草原)大火等气象衍生灾害,给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较大损失。为提高社会各界的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增强我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地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进一步细化我区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规定十分必要。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西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自治区政府主席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会议指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保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解决农牧民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切实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存在养护体制不顺等问题,改革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已成为当前加快我区农村公路发展十分紧迫的任务。会议确定,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为:到2010 年基本建立符合我区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会议还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职责、管理养护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养护运行机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会议决定,《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件转发执行。
会议指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是一项关系到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自治区有关部门一定要以全面提高我区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为目标,以规划和建设西藏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为主要内容,以改革为动力,以建立共享机制为核心,以资源整合和优化为主线,按照“优化、集成、共享、提升”的基本思路,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改善科技创新条件和环境,搭建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为我区科技发展和重点突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会议强调,到2010 年,要初步构成具有西藏特色的,适应全区科技创新需求和符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技基础条件支撑机制;建立科技资源集成优化、联动高效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培育与平台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和创新服务机构。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体系健全、功能完善、共享高效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会议决定,要在“十一五”期间主要建设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资源共享三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