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技术改造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金府发〔2020〕2号)及《金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技术改造专项实施细则》(金经委〔2020〕9号),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为提供应急物资生产和保障所开展应急技术改造,扩大产能、抗击疫情,现组织开展金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技术改造专项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本区注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被纳入本市疫情防控生产能力应急征用或本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内的企业,为提供应急物资生产和保障所开展的应急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地在本区范围;
(二)项目产品用于疫情防控,产品范围限定为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手套、医用护目镜(市级应急技改项目不受此范围限定);
(三)项目投资在2020年1月10日至3月9日期间,且在3月16日前投入生产并形成销售。
三、支持方式
(一)对已享受市应急技术改造补贴的项目,获得核定项目总投入80%市级补贴的,区级再给予核定项目总投入10%的补贴;获得核定项目总投入50%市级补贴的,区级再给予核定项目总投入20%的补贴。
(二)未享受市级补贴的项目,企业纳入上海市疫情防控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名单的,给予核定项目总投入30%的补贴;企业纳入上海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给予核定项目总投入10%的补贴。
(三)项目总投入包括形成新增产能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相关软件、专利、试验、检测等软性投资(软性投资按不高于设备投资的20%计入)。
四、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已享受市应急技术改造补贴的项目:
1.区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2.市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及其相关***;
3.市应急技术改造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其他项目:
1.区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生产能力应急征用通知复印件(纳入市疫情防控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名单的企业);
4.《应急征用物资发货明细表》及发货清单复印件(纳入市疫情防控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名单的企业);
5.《项目总投入明细表》及***复印件、设备照片;
6.项目产品用于疫情防控的证明材料(如购销合同等)。
项目单位按要求向各镇(工业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各镇(工业区)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区经委。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3月9日。
***:
1.区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项目总投入明细表
联系人:区经委技术进步科, 57921123
***:(申请表电子版已发至各镇、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