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至年底东莞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东莞时间网11月1日讯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赚取住房出租差价,恶意克扣租金、押金,强制上涨租金……一律整治!10月31日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全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今起至12月31日,东莞七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暴力手段驱逐租客等列为重点整治范围,对违规者依法从严惩处,坚决取缔违规“黑中介”。
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从事住房租赁居间业务和托管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二手房东,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重点整治八大项内容,包括整治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未按规定备案、住宅租赁合同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等。
11月,各园区、镇(街)房管部门会同辖区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检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二手房东、住房租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住建局会同成员单位对各园区、镇(街)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建立相关企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住房租赁企业、二手房东、房地产中介机构予以曝光,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
“专项整治中,查处了哪些行为、曝光了哪些案例、取缔了哪些机构,都要有具体的情况和数据,要建立工作台账,要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小处、细处,防止专项整治工作成为‘一阵风’。”市住建局局长何绍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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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房屋租赁中介八类乱象
市住建局房屋租赁管理科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整治重点,主要包括八大项:
通过网站发布虚假、违规租赁房源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实施价格串通、囤积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住宅租赁合同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
违法违规出租具有重大安全隐患、消防隐患的住房,危害承租人生命安全。其中,暴力手段驱逐租客,恶意克扣租金、押金,强制上涨租金等列为重点整治范围,对违规者依法从严惩处,坚决取缔违规“黑中介”。
■举报电话
六部门还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举报和监督。如果你在租赁市场遇到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市住建局:22209188市委政法委:22832590市发展改革局:22830917
市市场监管局:12345市公安局:23081247东莞银保监分局:230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