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2016年督察整改六(一)(三)(四)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污染治理工作统筹不够,一些跨界河流治理存在“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不协调问题。
(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园区、镇(街道)党委、政府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加强跨界河流治理统筹协调,形成全流域系统治水、协作共治机制,有效解决“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不协调问题。
(五)整改措施:1. 六(一)加强统筹部署。充分发挥珠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协作小组会议,全面推进全流域系统治水,加大统筹协调和协作力度,坚持一个流域一个标准统一推进。省环境保护厅建立水污染防治任务动态调度、水环境质量月度会商制度。每年下达重点跨界河流整治目标任务,制定统一的水质目标和治理时间节点,强化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协同监管、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制度。2. 六(三)强化区域协作。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定期分流域、分片区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对接会,强化沟通协调,对接工作进度,确保整治目标、进度统一。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推动形成统一的执法标准。充分发挥省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推广深圳、东莞市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金面参与的茅洲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做法,各相关市建立流域上下游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确保政令统二步调一致、任务落实。3. 六(四)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每年开展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地按期完成年度重点目标和任务。落实以“河长制”为抓手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河长制”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确保治水工作的政府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将贵任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 六(一)东莞市高度重视跨界河流整治工作,自省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通过加强石马河整治的决议、2014年通过加强茅洲河整治的决议以来,每年均把“两河”流域污染整治列入全市的重点工作任务并制定明确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自2017年起,全面按照“思路统一、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的理念,率先对茅洲河、石马河流域开展全流域综合整治,2018年印发《东莞市2018年茅洲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莞市石马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分别成立茅洲河、石马河流域现场指挥部,全面加强统筹,发挥大兵团作战攻势,提升流域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2019年,东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出台《关于开展东莞市茅洲河共和村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行动的命令》《关于开展东莞市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行动的命令》,深化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全市国考断面水质实现了重大突破,茅洲河共和村断面于2019年11月起持续达V类水质,石马河旗岭断面在2019年12月如期达V类。2. 六(三)深莞两市联合印发《深圳市、东莞市2020年度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工作方案》。2020年1-12月,深、莞茅洲河流域共出动执法人员1170人次,检查企业329厂次,限期整改企业184家,立案处罚企业7家。3. 六(四)每年开展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考评,督促各镇街(园区)压实工作责任。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22000921。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