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区各学校(幼儿园)、各类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和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有关安排,现就做好201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及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5月15日
申报人员一律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现场确认时间:4月26日—5月20日(有效的工作日)
现场确认地点:高新区社会事务办教育科。
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1、师范类考生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思想品德鉴定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体检合格证;
(8)盖有学校公章的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
(9)第二学历为师范类的申请者须同时通过以下三项审验:1、审验申请人履历,确认入学前是否为中小学或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2、查验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时,是否参加了教育理论(或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3、查验是否为14个师范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音乐学、历史学、物理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教育、英语、美术学、数学与数学应用、化学、地理科学、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第二学历为师范类的申请者在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提供从教证明、盖有学校公章的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2、非师范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思想品德鉴定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体检合格证;
(8)湖北省统考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由申请人到襄阳教育局网站或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收费政策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7〕88号)精神,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以往称面试、试讲)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需要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包括:
1、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者;
2、师范类成人教育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者;
3、职后取得合格学历,现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申请高一层次教师资格者。
五、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于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于考试前两天通知到每位考生。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语文学科的人员和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甲等,申报其他学科的人员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乙等;
(二)在我区申请人员须到市中心医院体检;春季体检日期为4月5日——4月30日。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员联系电话”一栏必须填写24小时开通的手机号码,因手机不通而导致没有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咨询电话:3323513——8570
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